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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8日 15:23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23号),加快构建我省实验室体系,不断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根据《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浙科条发〔2014〕175号),现就组织开展 2021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咨询
(二)网上注册与技术咨询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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