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与光电智能制造研究院
电话:+86-577-85516755

通知公告

服务热线

电话:0577-85516099

关于开展创新团队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4日 19:51   浏览量:

各部门,各团队:

       为深入实施“人才引领、创新驱动”战略,在海创园进一步汇聚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浙南科技城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根据温州大学与浙南科技城达成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创新团队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此次遴选创新团队7个,具体名额如下:创新团队A类2个,B类3个和C类2个。

二、遴选领域

      主要引进高端装备、智能交通、激光与光电、智能制造、节能环保、高端电子电器技术、轨道交通、云处理、大数据、智慧城市、生物医药等领域的高层次创新团队。

三、遴选条件

      申报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带头人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并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能够领衔重大研发项目、解决核心技术难题。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实现预期目标。

2、团队应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创新成果。在相关领域已取得较好的创新成果,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

3、团队成员应具备一定数量且结构合理。主要成员应不少于3人,应具有讲师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鼓励整合校内外资源,提倡成员的学科交叉、专业多样和能力互补。成员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不端行为,学风正派。

4、创新团队带头人不得申请两个以上(含)创新团队。主要团队成员不得与其他团队成员重复。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1、申报。申报时需提交《创新团队申请书》和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包括:团队主要成员的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质证明等;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反映团队成员能力、业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申报书与相关资料采用胶装于页面左侧装订成一册,封面请用180克A4蓝卡纸印制,内芯请用70克A4复印纸双面印制。

团队带头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请于10月8日前报研究院科技与产业发展部。

2、评审。研究院科技与产业化部进行资格审查,邀请相关专家根据创新团队遴选标准,并结合团队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打分,产生A、B、C三类创新团队入选名单。

3、审批。由研究院对创新团队入选名单进行审定,并在机电学院网站上公示认定,公示期满后,创新团队分别与研究院签订《创新团队入驻协议》,作为考核管理的依据。创新团队管理服务期一般为3年,从签订之日起算,每年给予相应的资金资助,具体如下表:

团队类别

每年资助金额(万元)

资助周期(年)

A

40

3

B

30

3

C

20

3

      资助资金分为科研经费和奖励经费两部分,科研经费为每年扣除奖励经费的剩余部分,每年拨付;其中每年的奖励经费占每年资助总资金的20%,奖励经费需完成周期(三年)考核目标后一次性发放。具体考核办法见《创新团队管理办法》。

       联系人:蔡燕

      联系电话: 校园网短号650852

      电子邮箱:648670467@qq.com

温州大学激光与光电智能制造研究院

科技与产业发展部

2017年9月24日

  附件2创新团队申请书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海洋科技创业园C1幢  电话:+86-577-85516755  E-mail:imlp@wzu.edu.cn
版权所有 © 温州大学激光与光电智能制造研究院 浙ICP备07006821号-1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