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6日 16:09 浏览量:
各部门,各团队:
为深入实施“人才引领、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加快推进温州激光与光电产业创新综合服务体的建设,根据温州大学激光与光电智能制造研究院与龙湾科学技术局达成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特聘教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温州大学机械学科具有教授职称或瓯江特聘教授D类(含)以上人才。
二、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1、申报。申报者向研究院提出申请,填写反映个人学术业绩与成果的《温州大学激光与光电智能制造研究院特聘专家遴选表》,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评审。研究院科技与产业发展部进行资格审查,邀请相关专家根据特聘专家遴选标准,并结合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打分,产生特聘专家入选名单。
3、审批。由研究院对特聘专家入选名单进行审定,并在研究院网站上公示认定,公示期满后,特聘专家与研究院签订《温州大学激光与光电智能制造研究院特聘专家聘任协议》,作为考核管理的依据。
三、聘任年限与待遇
首席专家聘任期一般为2年,从签订之日起算,每年给予工作津贴8万元人民币,津贴按月发放。具体考核办法见《温州大学激光与光电智能制造研究院特聘专家管理办法》。
四、其他事项
1、申报者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一旦发现材料虚假,以后不得申报;
2、请申报者在2019年3月1日前将遴选表(一式2份)及申报附件材料(一式1份)由本人签字后送交温州市海洋科技园A3幢506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648670467@qq.com,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蔡燕, 联系电话:13868860852(650852)
附件:1. 《温州大学激光与光电智能制造研究院特聘专家管理办法》
温州大学激光与光电智能制造研究院
2019年2月26日